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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/配偶团聚移民

夫妻/配偶團聚移民是加拿大家庭團聚移民(Family Class)中最常見的移民類別。 凡是擁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權或已成為加拿大公民, 年滿18歲, 以加拿大為居住地, 有適當的收入, 都可以申請其海外配偶移民加拿大。

申請資格

加拿大一方為擔保人:

  1. 18歲或以上, 加拿大公民或加拿大永久居民;
  2. 以加拿大為居住地;
  3. 具有基本的經濟能力;
  4. 承諾負責申請人(被擔保者)抵達加拿大後3年的基本生活開銷
  5. 並無接受政府資助或救濟。
本公司專業移民顧問會詳細指導申請人搜集所有支持文件,以証明其婚姻關係確實存在和真實的, 以使移民官能容易理解及接受該申請人移民加拿大的申請。